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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遇之探� ----- 2007/1/16 1:17:16

�煌發

摘要

社�^�遇在初�之際,與�媆之犯罪�遇措施相較,被�鮋���遇之一種﹔有如�𤪤之刑事政策,在綜合(調和)主義刑罰�的爀引下,�下之社�^�遇似乎跳�了以往惟���的角色,也𩐿入一些𥶹�的意味成分在�。本文雖未預�社�^�遇設限,�只介紹、評述其發展沿革,其相關�遇措施、型颷,以及其��點等,但在種種主客觀環境影�下,社�^�遇似乎��成鮋�前犯罪矯正工作不可或�之一環。本文之意旨即在於此,希冀能提供讀者�社�^�遇有更深𦵴之認識,俾�難度甚高之犯罪矯正工作略盡棉帛。


壹、前言

辻�性刑罰鮋�前自由刑之重心,其具有麐�、�阻、隔離與矯正之多重功能。晚近由於刑罰觀念之轉�,刑罰之�行袵消婡之監禁演進到積婡之矯正,袵��之麐�與�阻演進到注重犯罪�之再社𩂰化過程(re-socialization process)。

目前社�^�遇正如火如荼的在各�展開。以美�鮋例,目前�際在社�^服刑的�犯比率,已占所有接受�判�士的四分之三,�K且有持續牐大妸行之��。而社�^服�(community service)袵1972年以後更鮋英�代替短期自由刑之重要措施。

值得注意的是,�管英美諸�大力倡行社�^�遇,但��迄今仍偏重辻��遇,未能𨫋以䐁�其在我�麐用之可行性,致使此一制度仍�於𡦀術骺衷而��停𤪤境暿。一�������刑事司法首長(包括:警察局長﹑䐁察長﹑法院院長﹑典獄長),以及�教授刑事司法相關課程之教�之抽畭調查研究結果顯示,監獄外可替代自由刑�分措施之社�^�遇辻�太少,鮋造成�前監獄受刑�𤒇涥之主因(𢎽士隆,民84)。

��社�^�遇之施行仍面臨�議。但鑑於社�^�遇在阳美刑罰體系中占有重要之地位,故有必要未雨綢�,做前瞻性之評估與��,吸取美、英�施社�^�遇之��,以達成受刑�改悔向善,適於社𩂰生活之刑罰目的。


貳、社�^�遇之發展背景

犯罪矯正由辻��遇(institutional treatment)轉化鮋社�^�遇community-based treatment),乃是刑罰思想演�之結果,亦是現代刑事政策重點之一,已𪊓鮋各�所妸行之有效的犯罪�遇方式。

社�^�遇之發展,除有��之𡦀術理�鮋基礎外,社𩂰發展亦鮋促進其茁亇、成熟之重要因素。

每一種社�^�遇措施,均有其�特之發展鯝史,有些措施如:中途之家、罰金刑等,已�鯝�一�多世紀的運用與改良;有些�t是觀念起源甚早,而真正受到妸認�s是近年的事。�體而言,社�^�遇概念之莬受承認、支持,�t是五○、六○年代晚期的事。

一、二次大𥐯退伍��回鯱社𩂰輔爀的援引

現代社�^�遇觀念源於第二次世界大𥐯之後。在𥐯�拼命的老兵退伍之後,遭受許多社𩂰不適麐症之困𣙟,��重回部�再過披𥐯袍的日子。這些�急需�f助袵部�的��角色,重回社𩂰過一般百姓的生活,有關�位遂而派�T分赴退伍��居所,提供諮商與密集之心理治�,以預作教育與工作之𨃨�,因重建效果卓著,遂引進刑事司法體系中,而鮋不可或�的犯罪矯正�遇措施。。

二、心理衛生醫�模式的�發

在以社�^力量輔爀退伍��適麐社𩂰生活之同媆,於心理衛生醫�體系��裡,亦發現留院治�之心理疾患,出院之後依�剠法適麐正常的生活,��e精神醫�「治癒」了病患,�s剠法令他與環境互�,整體醫�仍宖失㷍。最後修正原先之治�觸角,椙之拓展至社�^之中,結果成效彰顯,因而促使犯罪矯正界益加重�社�^�遇。

三、㻢籤理�的催化

1960年代,Lemert及Becker提倡㻢籤理�,運用互�理�之觀點�解�犯罪行鮋之形成過程。㻢籤理�認鮋𢬿有行鮋在本質上是犯罪的,是社𩂰或旁觀者所賦予之定義,亦即社𩂰反麐之結果。

1970年代,㻢籤理�之觀點逐𪊓受到重�,�調一旦犯罪�非進入刑事司法程序不可媆,麐盡量運用社�^�遇替代辻�性的�遇,以避免其受辻��遇前科��之污�。其他剠必要列鮋犯罪行鮋而加以䮾罰者,亦盡量予以除罪化(decriminalization),改用刑罰以外之手段予以�理,麐能獲得更多正面之效果。

四、�刑事司法體系的不鉕

許多�證研究指出,刑事司法體系�於窮困者以及社𩂰弱�者存有不公平之�理方式。在�判前,常椙這些弱�族�的犯罪�施以監禁�分,而高社�地位者�t可以金錢或地位「�買」自由,結果最後即施以觀護�分。即使�者都被判刑入監服刑,高社�地位的受刑�仍過婡盡奢華的生活,甚至連「悛悔有𨫋」、「在社𩂰化」等覧鯱社𩂰生活適麐也是這些�的橃利,婡難及於大多㩞的弱�族�者身上。

五、「大社𩂰」觀念的後援

1960年代,上述觀念及成果的蓄積與發展,終於椙「社𩂰」、「�家」賦予了滢新的定義;尤其是「大社𩂰」(the Great Society)觀念的提出,更肯定了�的�r值。�觀念認鮋�民是�家最大的資產,�家的富足除�靠每��的努力之外,另一方面�t麐加��陷者(含犯罪�)的能力,使之能「再整合」到社�^中。�媆美�各州成立許多基金𩂰,尤以��稠密之都𩂰�^鮋�。�媆即產生許多社�^�遇��,呼籲犯罪�及出獄�的�與,�於覧鯱社𩂰產生婡佳的效果。

六、超部𩂰之刑事司法辻�的設立,�K成鮋𡦀術研究的焦點

種種因素的誘發,終於促使美�設立了超部𩂰的常設辻�:美��統法律�行與司法行政委�T𩂰的產生,更椙各自�立的警察、法院、監獄等辻�整合鮋一�完整的體系,即刑事司法體系,�K��監督這些辻�的運作。

隨後,𡦀術界�t齊聚力量,��犯罪、警政、公共政策、立法與司法等�題與各種措施之評估展開研究,同媆也在各大𡦀校院開設相關課程,其中社�^�遇��亦鮋其一。

七、中間制裁措施興起,有取代�統社�^�遇之�

1970年代期間,正是社�^�遇在美�大放�彩的媆期。許多過�所剠法解𢜪的犯罪矯正�題,此媆期均獲得完鉕的解𢜪。誠如1976年美��統法律�行與司法行政委�T𩂰倡言:「受刑�愈浸淫於犯罪矯正過程,其愈受矯正辻�䮾�尠氛之箝制,而覧鯱社𩂰椙更加困難,矯正過程麐致力於清除受刑�回鯱社𩂰之障礙」。等語可�一斑。而�美各州政府��出資設立�行社�^�遇辻�,例如�法�f助行政委�T𩂰(LEAA)、少年司法既非行預防�(OJJDP)、�工局(DOL)、衛生、教育暨福利局(HEW)等。在這些官方辻�資助之下,�K在符合社�^需求、資源、目㻢之原�t下,�慎地��出各種社�^�遇��。雖�社�^�遇具有超�之矯正效果,�際上仍存有一些限制,常被刑事司法體系所羈絆,未考量到新發展出�的社�^�遇���刑事司法體系各𦵴面所綉�的衝梘,因而爀致部分社�^�遇��的�際花費遠較�統社�^�遇多。

1970年代中期,有關評估社�^�遇��之研究結果��出籠,整體而言,這些由官方資助的社�^�遇��所發𨩇的矯正效果�K未如預期之高;與�統監禁相較,即使顯示出其低成本,也𢬿有足咴的研究結果支持其在𦑩少再犯率之成效,故而𤧸疑社�^�遇矯正效果之音甚䚮电上,而犯罪率依�持續上升,支持增建監獄的�點重新獲得重�。

媆至1980年代,增建監獄預算遭�h𦑩,剠法容納日𪊓增多的受刑�,再加上1980年代末期之反毒𥐯�,逮捕率、起訴率、定罪判刑入監�行率等均大幅增加,結果非旦未降低犯罪率,反而椙刑事司法體系運作搞得一㇅糟。在此情暿下,縱使主�「𥶹格刑事政策」者,亦�考量鮋越�越多的犯罪者,妸取所謂的「替代監禁」(alternatives to imprisonment)措施。於是許多刑事司法𡦀者又回頭�鮋社�^�遇(community treatment)措施辯解,認鮋社�^�遇措施�於剠需監禁之犯罪�的犯罪行鮋有較佳回麐效果。以往以�刑及假�制度等社�^�遇,可能�犯罪者�乏適�的監控,而造成社𩂰大�的不安。因此遂�施一種組合刑罰與社�^�遇的中間性刑罰,以填補之間的中空地綉。於是美�在1980年代末期,新�出所謂「中間制裁(䮾�)措施」(intermediate punishments; intermediate sanction)。

以社�^鮋主的中間制裁措施,其發展目的在於控制犯罪,以及椙犯罪�社𩂰的影�𦑩到最低,且可隨媆�情暿椙案主交付監禁系統或一般保護管束系統。因此這�折衷刑罰可取代�統觀護和監禁之間的真空地綉,比監禁多一些自主跃,而比�統觀護多一些控制。亦即��以往的社�^�遇,加上刑罰要素,而出現新型颷的社�^�遇,表現出「袵社�^��遇轉移至社�^�刑罰」的特徵(藤本哲也,1993:6;引自許福生,1998:233)。

八、未�𢜔年之刑事政策仍以中間制裁之社�^�遇鮋主

1990年代,雖��美上下關注如何建立一�「更親切、謙和的�度」(kinder, gentler nation)之媆,刑事政策�s反�向𥶹�、符合正義,被認鮋較鮋𥶹�的社�^�遇,亦即中間制裁措施刻正大行其道,根𨫋美�司法部司法統�局1992年1月統�資料顯示,椙近四分之三的犯罪�,均生活於自由社𩂰之中,接受上述中間性刑罰(Cole, 1995:501)。�而不可忽略地,基本上這些新社�^�遇方案,均是表明美�現今行刑�遇是妸取「��用中,�𥶹�K𠲖」之刑事政策而行。中間制裁措施效果如何?尚需一段媆間之觀察與評估。

刑事司法體系�行之𥶹苛或��,袵鯝史沿革以觀,有如「�𤪤」,或有如「物婡必反」、「否婡泰�」之�,�難�𠰍特定�遇模式之�r值。正如前所言,社�^�遇模式之各種形颷有其�點,但在��麐用上仍各有許多限制,�K面臨許多挑𥐯。觀美�刑事政策發展之情�,�𥶹之矯正措施可能是我�未�刑事政策的走向,但萬不可自絕於社�^資源支持之外,社�^�遇必椙持續在民主社𩂰環境中�定延展,使少年犯、微罪者或行椙假�之犯罪�達到再教育與再社𩂰化之目的。


�、社�^�遇及其相關名詞之�義

一、除罪化、除刑罰化、除辻�化

�於毋需�輒以刑事相關法�所�定禁止、制裁,以轉向民事法、行政法或其他法�方式�理之不法行鮋,遂而椙之�除於刑事法及其相關法�刑罰�定之列之程序(McCarthy & McCarthy, 1991);�言之,透過刑事立法手段,椙原宖刑法�定�罰之犯罪行鮋加以�h除者,稱鮋「除罪化」(林山田,民84)。一般多認鮋剠被害者犯罪(victimless crime)鮋除罪化之�先考𩬅者,�而有𡦀者指出,具體被害�之有剠,�不能做鮋除罪化的重要理由。有些不法行鮋雖剠具體被害�,社𩂰大�也不覺得�行鮋值得譴�,但這些行鮋�s已危及重大�r值的法益,鮋了保護可能遭到侵害的重大法益,仍麐�用刑罰制裁(林山田、林𡌂茂,民79)。

所謂「除刑罰化」,��地說就是,雖鮋犯罪行鮋但�s不科�或不馬上科�刑罰,而以其他非刑罰的制裁�取代;而「除辻�化」,��地說就是雖被科�制裁,但�s不在監獄�,而在監獄外�行。世界各主要�家,�於嫌疑�都有起訴猶豫制度,俾嫌疑�可以及早�離刑事司法體系;即使被起訴,也可能因�宣告或��行,而不必入監�行刑罰,這些都是除刑罰化或除辻�化的部分措施。但主要的措施,即所謂的「中間制裁措施」及「社�^�遇」制度(�善印,民87)。

二、開放�遇制度

「開放�遇」一語,乃�已往之「閉鎖�遇」而言。開放�遇之特色,在於打破了�統監獄所具之高�,椙物理的拘束力大幅𦑩少,增大�收容者之信�上。1955年在海牙舉行的�合�第一䁱防止犯罪暨罪犯�遇𩂰議曾在其所𢜪議之有關開放式刑事�行辻�設置�題之建議案上指示曰:「開放式刑事�行辻�之特徵,乃在剠物質上或賣力上防��逃之設施,如��、栓鎖、鐵𦿟、武裝或其他特�e戒護��T等。此制以受刑�之自我管制及�於�體生活之�任鮋基礎,鼓�受刑�運用所獲之自由,而不流於抝用,是鮋開放式�行辻�與他種�行辻�相�之�。」(建議案第一點)

開放式犯��遇制度之發達,乃監獄行刑上之一大革新。�統的閉鎖式辻��遇,受刑�在高�、鐵𦿟中,被社𩂰隔絕,過著他律的拘禁生活,往往產生自律力之萎縮、意思力之�失、孤立、�格之頹𦶥、辻�化(institutionalization, prisonization)等與��適麐社𩂰能力之現代行刑目的相反之𡉼果。開放�遇制度,乃鮋避免如此由閉鎖�遇所生之弊病,使行刑社𩂰化、�道化,以增�其社𩂰覧鯱效果鮋其最大目的(�甘妹,民86)。

開放�遇,乃受刑�在開放式�行辻��所受之�遇,受此�遇之受刑�鮋辻�收容者,故仍宖收容�遇,此點與辻�外�遇,如假�、保護管束等不同。假�者及受保護管𡌂者雖享有較一般辻�收容更多之自由,但因其�遇本�就以在自由社𩂰上�施鮋其本質,故�K不稱鮋開放�遇。故稱開放�遇者,�H指在原非宖開放式性質的制度下,施以開放性�遇之�合而言。要之,開放�遇,得謂鮋在犯罪者之辻��遇上,婡端𦑩少確保監禁上之物理的拘束力而大量增��收容者信�之�遇制度。

三、中間制裁措施

1980年代盛行於美�的「中間制裁措施」,指的是介於辻��遇與社�^�遇之間的制度,其目的在�和辻��遇中,隔離與監禁的𥶹�性,使受刑�易於回鯱社𩂰。因此中間制裁制度,�常結合辻��遇與社�^�遇的各種措施,可以說是辻��遇的社�^化。依英美��中間制裁措施的發展,大�e之可以分成��。一�以辻��遇鮋基礎,而�妸社�^�遇措施,其�容約有:開放�遇、外出制�遇、通勤制�遇、週末拘禁�遇、假日拘禁�遇、夜間拘禁�遇、半拘禁�遇等;另一�以社�^�遇鮋基礎,而�利用辻�設�以鮋�遇的措施,其所利用的辻��容約有:保護觀察之家、保護觀察旅店、中途之家、�放前輔爀中心、社�^��遇中心、社�^診𠰍與�遇中心、集㇅�遇中心、追�輔爀中心等。以上第一�的中間制裁措施,在大�法系�家大都難以接受,日本至目前鮋止尚未之�,但第二�的中間制裁措施,�t日𪊓鮋日本��所接受(�善印,民87)。

四、社�^矯正與以社�^鮋基礎的矯正措施

在�外矯正界之認知,與本研究主題最鮋相關者,斯鮋「社�^矯正」(community corrections)以及「以社�^鮋基礎的矯正措施」(community-based corrections)�者;而在我�,�於這��名詞之分際�K未賦予𥶹格之界限,均�之鮋社�^�遇(community treatment)之��。�以𥶹�颷度看待,前者�S指在兼��地居民安�以及符合犯罪�需求之目㻢下,��本麐入監服刑之犯罪�,施以替代刑罰之謂,其中包括在犯罪�工作或生活�所之矯正�遇��;後者�t認鮋��刑事案犯施予各�型的非辻�矯正��(non-institutional correctional programs),包括轉向、�判前�放、觀護�分、賠�、社�^服�、𤊄媆�放、中途之家、假�等。

一般而言,�以𥶹�颷度分辨二者之�^�e,社�^爀向之刑事司法�遇��(community-based criminal justice programs)具有較莬之��,基本上具有三�型颷:(一)�前�放��(pretrial release programs):犯罪嫌疑�在��前或等待��其間,�同清白剠辜者,而允許其自由行�而免受拘留之一種辻制,(二)非正式司法��(informal justice programs):�於某些犯罪�所施予之�先選欅(preferences)�遇措施,尚包括�套制度,一鮋正式而由官方�行者,另一�t椙犯罪�自承�法院轉移之非正式架�,亦即所謂之轉向(diversion)�遇��,(三)社�^矯正��(community corrections programs):�S監禁(incarceration)或判𢜪(sentences)之正式替代措施,同媆也包括監禁後之矯正措施。這三種基本型颷中,�H有後�者具有「矯正」取向之意味在�。因此,「社�^矯正」涵括於「以社�^鮋基礎的矯正措施」之�。

五、社�^�遇

Hahn(1975)定義社�^�遇鮋:「所謂社�^�遇,�S指任何能咴降低使用辻��遇以𦑩少辻�監禁媆間,或可藉以縮短犯罪�與正常社𩂰距離之措施,包括觀護制度(probation)、假�(parole)、轉向��(diversion)、監外教育(education release)、監外作𦲀(work release)、返家探�(prison furloughs)等�遇��。」

Sandhu�t妸用美��家諮�委�T𩂰刑事司法𨃨�t與目㻢(National Advisory Commission on Criminal Justice Standards and Goals)的莬泛定義,認鮋社�^�遇乃指發生於社�^之所有犯罪矯正活�而言(Sandhu, 1981)。美�矯正𡦀者Fox(1977)�t把觀護制度與假�排除在社�^矯正定義之外。Hahn所提出的觀點如:「矯正系統之設�是否具有𦑩少與整體社�^疏離之功能」,似鮋社�^�遇定義之較佳��。(Hahn, 1975)

有𡦀者認鮋社�^�遇制度,�S宖完�的除辻�化之�遇措施。這種制度的目的,不外乎想解𢜪過度的拘禁及�省監獄的�費。在美�,這種�遇的�容約有「保護觀察、混合刑(除短期拘禁外,另加長期的保護觀察)、自行同意的保護觀察(犯罪�以同意保護觀察,�代替有罪判𢜪)、裁判停止(以六�月期間�不再犯罪,作鮋𦶥�訴訟的𡐤件)、附𡐤件�放(課以𡐤件,免除其刑)、刑事司法程序以外的�遇(如�精神病院治�等);在英�,�t這種�遇的�容約有:剠𡐤件免刑、附𡐤件免刑、保護觀察、社𩂰服�命令、加入��中心命令、�宣告後的監督命令等(�善印,民87)。

社�^�遇旨在改��統和隔離監禁�遇方式,而促成矯正之環境與一般社𩂰情暿符合一致,�K運用社�^資源予以�f助,增進其良好的社𩂰關�S,使其達到再教育及再社𩂰化之目的。社�^�遇有許多不同之方式或型颷,諸如中途之家(halfway house)、寄養之家(foster home)、觀護�遇(probation)、假�(parole)、更生保護(after-care)等均是。(蔡德輝,民86)

社�^�遇�S��受刑�提供替代監禁之一種刑罰,此一刑罰措施常椙受刑�之原住居所與�𦲀�所納入�遇��之中,�K以兼��地居民安�與受刑��遇需要鮋最高考量。適用之受刑�身分考量以排除�家刑罰介入者鮋限,例如美�每年椙近二百萬�因酒醉駕�遭逮捕,其中近九成均遭起訴(McShane & Krause, 1993:4),而我�各監獄收容之受刑�之中,其中近六成鮋刑期在一年以下者(廖正豪,1998),�於這些觸犯微罪者,�家必�一面施予��之�罰,�s又必��及避免犯罪𡦀�效果之產生,故而不易在刑事司法正義與矯正感化間取得適�之平衡點。

六、小結

社�^�遇是否獲致推展,與�政政府組�之意識型颷、�𠲖𡋾暿、鯝史沿革、社𩂰運�等絕�有關,因此社�^�遇之品質、效能、效率等面�之評估,是剠法𤪤�上述相關因素之影�。

�而,剠�定義之分歧程度如何,吾�認鮋社�^�遇以地點而做定義上之�分,�K非十分恰�,因其疏忽了社�^之�颷本質,且未能充分鉕足案主之需求。例如:以種族雜聚、高度�口流��K且具腐化頹𦶥特色之都市�^域而言,即不是相�理想的社�^。因而Griffiths認鮋,��之急在於發展分�社�^性犯罪矯正之㻢𨃨(criteria),而這些㻢𨃨麐依𨫋社�^�與�遇方案的結�與運行而定。Griffith進一步指出地域化(localized)社�^性犯罪矯正之重要性。(Griffiths ,1987)亦即,社�^性犯罪矯正之設�重點鮋社�^成�T、資源等之�面投入,俾以�f助案主更生。


肆、社�^�遇之目㻢

一、再整合

各種社�^�遇措施均企㇄𡦖�監禁方式制裁、控制犯罪�,這些策略容許犯罪�與社�^維繫正常連結關�S,更䜶��造另�的積婡關�S,而這種關�S就是所謂的再整合(reintegration)。

再整合立�基礎的建立,認鮋犯罪或非行�S社�^解組的病徵,�體遂因而發生心理與行鮋�題;因鮋社�^作鮋的失㷍,�𡃴了�體與守法辻�接觸的辻𩂰,如:健�的家庭生活、良好的𡦀校教育、�渥的就𦲀、正�的休閒活�,以及�定的情感寄�等等,終至顽鮋社𩂰摒�的一��。再加上社�^阻𠰍或未適媆中、下階𦵴�士合法獲取成功的辻𩂰,在「社𩂰�任」原�t下,社�^必需�起使這些不幸的�獲得更生重建的�任。鮋了要達成再整合的目㻢,社�^�遇��麐符合下列要件:

(一)必�有一��所,而且此�所�與適切的社�^互�者(所謂適切的社�^,�S只能咴提供符合矯正犯罪�需求之地理環境,一般以犯罪�居住之社�^或�似的環境鮋佳)。

(二)必�是一�剠安��𩬅的環境(亦即可供犯罪�居住而低度監控的�所,例如:犯罪�原�的家、型式替代的家或公有住宅)。

(三)�以社�^鮋基礎的教育、��、諮商、支持等服�設施(由非官方的私立矯正辻�,結合矯正��T在完善的服�網絡組�系統下運作)。

(四)�提供正常社𩂰公民角色、家庭成�T、�生或�𦲀雇�T的辻𩂰。

(五)�提供�體成長的辻𩂰(提供��考��立自主能力的辻𩂰,例如:遭逢失㷍情境媆之容�度、勇尠等之考�)。

二、社�^防衛

再整合雖鮋社�^�遇之最主要目㻢,但是監管犯罪�在一定地�^活�,以保護民�免受侵害也是重要目㻢之一。監管方式有多種,可援例或禁止犯罪�維持一定行𡋾的𡐤件使其遵行,這些𡐤件包括就𡦀、就𦲀、禁用菸酒違禁�物、禁止與袵事非法活�者接觸等;因此,犯罪�必�在一�受到監控的環境下,如:中途之家或轉向�遇中心等,袵事其日常生活。

�行這些𡐤件使其確切遵守�K非易事,�持續不𠰍地以��或�地察訪方式,至其居所或工作�所與之�繫,另外�需與其家�、雇主或其他相關之�探訪,這些𡐤件之目的在於阻止犯罪�再生不良或犯罪行鮋,�H只在戒除�癮方面發生困𣙟�題的�,如果因而𠰍絕其與外界之正常連結關�S,�K剠法發生更佳的矯正效果,在此情暿下,施予中間制裁措施麐宖最鮋恰�。

四、符合�𠲖原�t之制裁措施

社�^�遇之另一特色鮋符合成本效益原�t。�今世界各�矯正辻�收容�㩞呈現爆鉕窘暿,�欲增建或牐建監獄,所費不貲;另一方面�s又必�符合�前犯罪日益𡉼化之境暿,以及刑事政策潮流,社�^�遇麐是��用中的�𠲖制裁措施。

�與�統社�^�遇相較,中間制裁措施之花費的確較多,但�就矯正目㻢而言,這些新型的社�^�遇比較能促使犯罪�改悔向上,重新適麐社𩂰生活;此外,犯罪�仍是社𩂰生產力的一�T,而非�粹的監禁消費者,如就這�方面以�,社�^�遇確�比較符合�𠲖成本效益原�t(McCarthy & McCarthy, 1991)。


伍、社�^�遇之型颷

��犯罪矯正𡦀者林茂泟、𢎽士隆(民86)妸美�𡦀者Clear與Cole之觀點,依�犯罪�控制的�𥶹程度,椙社�^�遇之型颷分成三�:由�統觀護部門所�掌之監督方案(supervision program);代替監禁,�K具�遇取向之居留方案(residential program);及由�統矯正部門所督爀、指𨩇、�f助�犯早日重返社𩂰之�放方案(release program)(Clear & Cole, 1986)。此外,觀護�遇、更生保護�遇與新近發展的社�^監督與控制方案,均鮋行之有年的社�^�遇模式。這些模式均�盡地列後,各有其�點,但也都有其限制所在,我�法��位可�慎引用或改進既往行之多年之社�^�遇之重要�考。

一、監督方案

(一)社�^服�

社�^服��S指法院要求犯罪�在社�^袵事一定媆㩞之工作與服�,俾以�被害�、社�^做一具體補�。工作��大致包括收集垃圾、清理街道、修理公共設施、照�幼�、醫院醫��f助等,各�社�^服�之施行略有差�。除了可�被害家宖、社𩂰加以補�外,尚可培養社𩂰�任感,發展工作技術與興趣,充分運用媆間�K增加�際接觸。

(二)罰金

�S指法院要求犯罪�提供補�金給被害�或�家,以𦑩少�害所造之痛楚。(Harland, 1983)罰金可作鮋�一刑罰之用。如:我�刑法第四十一𡐤�定「犯最重本刑鮋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以下之罪,而受六月以下有期徒刑或居亦之宣告者,因身體、教育、家庭或�𦲀之關�S,�行顯有困難者,得以一元以上三元以下折算一日,易科罰金」。刑事訴訟法法第二百五十三𡐤亦�定,䐁察官鮋不起訴�分媆,得斟酌情形,�告訴�同意,命被告向�事�支付相�金額之𣞢慰金。罰金或𣞢慰金之妸行麐考𩬅加害�之�力及受害者之需要,以達成雙方互惠,�K可適度䮾罰犯罪�鮋目的。

(三)震撼觀護(shock probation)

椙犯罪�移送監獄一段媆間(最高可至90或130天不一),�其體�監禁之苦,以收�阻警惕之效。震撼觀護方案可適用於那些尚未放�攻梘行鮋之犯罪�,而不�I限於初犯(Allen & Simonsen, 1989)。震撼觀護方案之評估�告顯示��方案之效率不一。一�俄亥俄州的的研究顯示,震撼觀護、一般觀護以及監禁之效果𢬿有多大�^�e(Wldron & Angelino, 1977)。最近由𡦀者Vito(1985)所指爀的一�評估指出:(1)震撼觀護麐不�H陷於初犯,累犯亦麐包括;(2)施行在30天以�之震撼觀護較易達成�阻作用;(3)震撼觀護方案似可降低再犯率,�K有利於受刑�重返社𩂰;(4)有助於疏𦑩�前美�監獄𤒇涥之情形,此方案尚�進一步評估。

二、居留方案

居留方案�S指受刑�(一般不超過10至25名)被安置於一中、低度安�管理𦵴�之辻�,接受橃𦲀��T之�遇,俾以增進�題解𢜪之能力,以便�利覧鯱社𩂰。此�方案認鮋橃𦲀的�遇,如諮商輔爀、�物成癮戒治及就𦲀��等�於某些犯罪�是相�重要的,特�e是少年犯(Clear & Cole, 1986)。雖�居留方案的成效尚待進一步的評估,�而由於居留方案�調受刑�之自助及�f助發展受刑�解𢜪�題的能力,加上美��邦監獄之倡議,其在未�社�^犯罪矯正��上仍�有一席之地。

三、�放方案

社�^犯罪矯正亦適用辻�性矯正辻��之犯罪�。Duffee(1980)指出,社�^犯罪矯正䜶�各種早日�放方案,𦑩少監禁俾使犯罪�早日適麐,覧鯱社𩂰。

(一)監外就𦲀(work release)

監外就𦲀是開放性社�^�遇之一種,乃是令已�行一定刑期之受刑�或輕微性犯罪者,於白天�離辻�,重返自由社𩂰袵事與一般��者相同的工作,而�於夜間或週末返回辻�之��。

監外就𦲀��除可𦑩輕納�者之�𣲚、保持社𩂰建設生產力之外,亦能降低受刑�椙�覧鯱社𩂰媆適麐之困難,使受刑�於�放之後立即袵事工作,�固�源以便照�家庭,維持良好的家庭與社𩂰關�S。但�督爀��T的不適�或社�^居民的排斥與拒絕,就可能使��成效不彰。

加州矯正局曾於1968年做�證研究比較監外就𦲀及辻��遇出�犯罪�之再犯率,結果顯示監外就𦲀犯罪�的再犯率是12.23%,而接受辻��遇者的再犯率鮋21%。另Newman與Bilena於1968年在賓州(Pennsylvania)的Bucks郡監獄做比較研究發現,接受監外就𦲀的犯罪�出獄後再犯者�H有8%,而其他未接受監外就𦲀者的再犯率鮋15%,高出椙近一倍(Waldo, 1977)。

(二)返家探�

鮋促使受刑�早日適麐社𩂰,維繫家庭�綉,在監獄行𡋾良好之受刑�有返家探�之跃益。根𨫋外役監𡐤例及受刑�返家探�辦法之�定,受刑�在監�行期間行𡋾良好,剠違�紀�,申�返家探�前二�月期作𦲀成�每月均達法定最高額百分比之八十以上者,可於例假日或紀念日獲取返家探�之辻𩂰。另外,受刑�遇有祖父母、父母、配偶之父母、配偶或子女或兄弟姊妹�亡媆,得許於例假日或紀念日返家探�。此�制度目前普及於各�,是一�具�道化、�際化之行�。

(三)中途之家

中途之家�S指設置於社�^之犯罪矯正辻�。其特點在於以社�^鮋基礎,設置於�近社�^�,運用社𩂰資源�f助少年犯或�出獄的受刑�與社�^建立新的社𩂰關�S,使其逐𪊓適麐自由的社𩂰,成鮋社�^中富有建設性的成�T。研究顯示,初出獄之��月�受刑�有較高再犯率,故中途之家的�制與初出獄受刑�之急需�衝社𩂰適麐休戚相關。

中途之家在十九世紀初,即已被妸用(郭利雄,民75),一九六四年間成立�際中途之家�f𩂰(International Halfway Association),�於中途之家的蓬勃發展有�大的影�。中途之家由於具有教育、諮�、工作及就輔爀等功能,因此可避免辻��遇之弊病�K�化出獄�之社𩂰適麐。一般認鮋其收容�象包括:1.少年犯、2.即椙期鉕出獄之受刑�、3.即椙假�之受刑�、4.接受保護管束者、5.少年犯�理前之�f助調查、6.抝用麻醉�、酗酒等特殊�題之少年犯(蔡德輝,民86)。

(四)與眷同住

�S指受刑�在合乎法律�定之𡐤件下,得准與配偶或直系血親在指定之住所及期間�同住之制度。受刑�由於入獄服刑,家庭之�繫及配偶之性關�S因而𠰍絕,鮋鼓�受刑�悔改向上及維繫正常之親情,在瑞典、拉丁美洲�家及我�設有與眷同住制度,允許刑期即椙期鉕或表現�良之受刑�得與眷宖(如父母、兄姐及〔�等)同住之跃利。根𨫋𡦀者之看法,與眷宖同住制有助於�化家庭�綉、�和監獄同性𨸶�題、疏𦑩管理者與受刑�之緊�𡋾颷,及𦑩少受刑�與社𩂰之隔離。(Allen & Simonsen , 1989)

四、觀護制度

所謂觀護制度,�S指椙附綉𡐤件�放之犯罪�,在社𩂰予以監管,以求其適麐社𩂰生活改過遷善之制度,但犯罪�(受�分�)�違反此制度所附綉之𡐤件,即撤銷其觀護�遇,而椙之再置於監獄繼續�行矯正。觀護�遇之發展乃是鮋了救𠲖短期自由型之弊,其�點包括:較監獄提供更���e化之�遇或諮商輔爀、較監獄�𠲖、允許犯罪�有更多�理其�題之辻𩂰、避免犯罪�受監獄�文化之影�以及避免影�受刑�之名譽與家庭生活等。觀護�遇之妸用,顯示已摒�以往�統�抗犯罪之䮾罰、威�、�覧及䰾制觀念,而走向犯罪防治及犯罪更生保護之�向。

美��於未受自由刑以前交付之保護管束,稱鮋probation,�於已受自由刑一部之�行以後之保護管束,�t稱鮋parole。我�之保護管束在用語上概括�者而言,�K未加以�^�e。故特就受自由刑之前、後二方面之觀護�遇介紹如下:

(一)受自由刑前之觀護制度

受自由刑前之觀護�遇乃�於初犯、微罪者或偶發犯、辻𩂰犯,以猶豫其刑之宣告(suspended sentence),或𤊄�其宣告之�行(suspension of the execution of the sentence)方式,椙犯罪�置於自由社𩂰之中,�能在法院宣告期間�履行法院鮋設定之�𣲚及恪遵法院鮋其頒發之指令,�t不再鮋刑之宣告或�已宣告之刑不再�行,此制度除可避免短期自由刑之弊害外,亦可收鼓�犯罪�之自新,是鮋各�所普遍妸行者(Regoli & Hewitt , 1996)。前者稱鮋�宣告,在我��K剠此制度;後者�t稱之鮋�刑。

(二)受自由刑後之觀護方案

受自由刑後之觀護�遇即我�假�之保護管束制度,又稱附綉𡐤件�放制度,乃犯罪�受徒刑之�行,�過一定期間而有悛悔�𨫋媆,附以一定𡐤件�放出獄,接受觀護辻關之輔爀與考核,如果一定期間行𡋾保持良善,且未違反麐遵守之𡐤件,�t其鮋�行之刑�鮋以�行之制度。此制度�S��中長期自由刑之弊端而發,同畭易於使犯罪�自新向上(�甘妹,民68)。

觀護制度的成效深受觀護�之�案�𣲚量影�,而目前觀護�之�案�𣲚量普遍過高,因此常招致批評,被�鮋是影�觀護品質的最大㷍筆(蔡德輝,民86;林茂泟、𢎽士隆,民86)。

雖�保護管束之成效𪊓受質疑,但依�鮋社�^矯正�遇之主聡。因其花費甚低,合乎�𠲖原�t。有𡦀者統�,椙犯罪�置於保護管束之下,每年約花費七百美元,可替美�刑事司法體系省下超過一萬七千美元之�大�費。近年�,因監獄空間呈現過度𤒇涥之辻�性�題,因此增加�許多重刑犯妸取保護管束之�容政策,�美約有三分之一受保護管束�,�S受重犯之起訴或宣告;除此之外,約有四分之三的受保護�鮋�物或酒精抝用者(Cole, 1995)。這些現存因素,�於岌岌可危之保護管束制度,亦發雪上加霜,有進一步䐁�之必要。

五、社�^監督與控制方案

�社�^性犯罪矯正於1970年代在美�急速牐�的同媆,監獄�口之持續上升�s直接或間接的引爀社�^性犯罪矯正走向另一滢新境界。𡦀術社�椙這些��稱之鮋中間制裁措施(intermediate punishment)。在�子科技風險管理系統(risk management systems)之麐用下,發展出密集觀護監督(intensive probation supervision)、家庭監禁(home confinement)及�子監控(electronic monitoring)等方案(McCarthy, 1987)。

中間制裁措施�S介於觀護�遇(��)與監禁(𥶹�)之�通方式。因�制裁較觀護制度𥶹苛,�s遠較長期監禁�𠲖,故已逐𪊓引起美�司法𢜪策者之青睞(Regoli & Hewitt, 1996)。根𨫋McMarthy(1987)之定義:「中間制裁措施�S指犯罪�刑罰之延續(continuum),而介乎監禁與觀護之間的䮾�措施。」此措施除�社𩂰提供更大之保安力量外,亦提供犯罪�更多之�f助。

(一)密集觀護監護(intensive probation supervision)

密集式觀護監禁制度�稱IPS,�S指�受觀護�分�或假�出獄�進行緊密之監控,以確保這些�不再犯。��上密集觀護監督亦可以做鮋受刑��放之𡐤件,密集觀護監督方案的界限相�莬泛,袵一�月二次至天天密集約�都有(Baird, 1984)。此方案通常要求觸法者�付被害�𢖯害賠�,或者保持一正常工作,呈送尿液或酒精䐁查,�K繳納接受觀護�分之費用(Petersilia, 1987);密集觀護監督方案至少鉕足了二�長久以�互鮋排斥的目㻢,亦即𦑩少監獄�口(預算),同媆�觸法者予以䮾罰,而不輕易的赦免其罪行(Petersilia, 1987)。

�管密集監督近年�在美�社�^�遇犯罪矯正��上獲取莬泛的注意,�而衍發之�題�s也值得進一步注意。首先,由於最不具危險性之��s接受跃威�局刻意的選欅監控,在此情暿下,�烈監控的結果可能達到反效果(Clear, Flynn & Shapiro, 1987)。其次,密集式觀護監督�常產生含混不一致的結果,部份𡦀者指出,IPS�於某些特定(�選欅過)之�有�特的效果,�而再犯率�K不因此而降低(Latessa, 1987)。

(二)家庭監禁(home confinement)與�子監控(electronic monitoring)

「家庭監禁」意指觸法者被限制在家中活�,不准外出,除非前往工作或�與某些有限度的活�始可𤊄離家庭或居住地點。「�子監控」又名「�子監禁」,是一種遙感監控(telemetry)的方案。其主要目的系結合宵禁(curfews)與家庭監禁以追�、確認犯罪�之�袵程度。

Blomberg等指出,家庭監督、�子監控與1960、1970年間之�統社�^性犯罪矯正相同,在未獲取科𡦀�證支持以前,已成鮋相�骺門之犯罪控制策略。𡦀者橃家進一步指出,家庭監禁之倍受青睞,與其合理的�r格(成本)、可反轉性(reversibility)、可分性(divisibility)、與現存的矯正方案與辻�目㻢甚鮋相容等因素息息相關。


�、社�^�遇之�點及限制

社�^�遇鮋犯罪�矯正模式之一;本文認鮋,社�^�遇具有良好之理�基礎,在𦑩少再犯辻𩂰與鉕足案主的需求上有卓越的�獻。同媆,成本較鮋低廉,同媆也可𦑩少辻��遇監獄化之�面效果。因鮋犯罪�仍�與社𩂰保持接觸,與家庭維持�繫,不致�失工作或教育辻𩂰,亦剠𢖯其地位及尊𥶹,故�其悛悔助益甚�。此制度剠非是以社𩂰矯正之方式,希冀犯罪�能有更多守法之辻𩂰,�K𦑩少與犯罪社𩂰接觸之辻𩂰。

一、美�𡦀者Whisenand(1977)曾提出五點社�^�遇之�點:

(一)牐大�道主義�遇措施之運用。

(二)增進受刑�重返正常社𩂰之可能性。

(三)�省�家之公帑。

(四)𦑩少監禁�遇�受刑�之不良影�。

(五)促進預防再犯之效果。

二、Hahn�t認鮋社�^�遇之�點有下列九�(Fox, 1977):

(一)促使社�^民�瞭解他�在犯罪�在社𩂰化過程中扮演重要的角色。

(二)在犯罪�覧鯱過程中促其認清犯罪之�辻�K加�其𡦀�適麐之信心與�任。

(三)犯罪�接受社�^�遇,可消𦦵辻��遇的諸多形式及�迫的遵袵。

(四)可給予犯罪�更多的自新辻𩂰。

(五)促其�與社�^發展及其他志�服�工作而獲得更大的自我�現。

(六)促其𡦀�體�現�的社𩂰生活及扮演多種不同的角色。

(七)社�^�遇可使犯罪��離昔日「醫�的矯正形颷」,而進一步與輔爀��T發生積婡的互�影�。

(八)使矯正��T突破�統刑罰之瓶頸,扮演另一種新的角色以提供更加的輔爀服�。

(九)犯罪�的�跃在社�^�遇中獲得更大的維護與尊重。

三、趙雍生(民77)袵防治少年犯罪觀點,認鮋社�^�遇之施行,具有下列𢜔��點:

(一)在社�^家庭𦵴次�理家庭�題。

(二)助犯罪�,在預防、矯正犯罪�頗有成效,便犯罪�不必蹈入司法系統,即㻢籤理�所最禁忌的結局。

(三)以發展觀點�看犯罪�,�犯罪�偏差行鮋鮋成長的自�現象,以積婡颷度�待犯罪�,注重輔爀、諮商。激進非�遇理�的運用。

(四)有多�方案,�性助不同�題,符合較多犯罪�的��e需求。

(五)以�性�待犯罪�,予較多辻𩂰發展自我,不以手銬腳�的方式,多㩞辻�𢬿有��,有教𡦀父母(teaching parents)、家教,�量以生活化方式鮋之,�犯罪�在自�環境下矯正自己的行鮋。

(六)較少�罰意味,而本覧建哲𡦀以霛的教育,培植犯罪�,匡正其不�行鮋。�粹覧建作基礎的方案,較能袵根本改�犯罪�,便其心服口服作改�。

(七)花費較少,利用現有社�^資源推行社�^�遇方案,要此蓋一座監獄花費少得少。

四、在大�彼岸,𡦀者邱�梁(1998)認鮋,與社�^�遇�型相近之所謂「社𩂰教」同)�犯罪�矯正具有下列三�正面、積婡之意義:

(一)鉕足犯罪�瞭解社𩂰�息的�望,增�重新做�的社𩂰�任感;

(二)利於破除犯罪�悔改的心理障礙;

(三)�f助犯罪�解𢜪久未解𢜪之�際�題。

鯱納上述各家�社�^�遇�點的�述,�就整體以析言之,社�^�遇具有下述之正面特色:

一、符合刑事政策潮流,�K普受刑事政策界支持

社�^�遇在刑罰之�行上,日益扮演著重要之角色,近年�其在阳美諸��於婡鮋骺絡的境界,��妸行。一如本研究立�,倡議者指出,社�^�遇具有良好的理�基礎,�於𦑩少再犯及在鉕足案主的需求上有卓越的�獻(Curran, 1989)。同媆,成本較鮋低廉,可𦑩少部份辻��遇之�面效果。可資證明的是,美��家��委�T𩂰(National Advisory Commission)鑑於�統監禁之�遇方法剠法達到𦑩少再犯的效果,乃一再推薦使用社�^�遇方式已代替辻��遇。

�遇由辻��遇轉化鮋社�^�遇,乃是罪犯矯正未�之必���,美�犯罪𡦀家卡特及威�金斯(Carter, Wilkins)等均展望未�犯罪矯正�以社�^�遇鮋主,尤其是少年犯之�遇。

根𨫋一���美�五十州之警察局長、警長、監獄管教��T、䐁察官、公設辯護�、法官、刑庭工作��T、假�及�刑觀護�等2,500名之畭本的官方調查統�資料顯示,牐大�性監禁措施,例如:監外作𦲀、�子監控、日間回�中心等方式均受支持(蔡德輝、�煌發,民86)。

二、�除監禁�格化,利於犯罪�覧鯱社𩂰

其次,有關監獄�題之研究大致指出,監禁刑罰之�行具有部份�作用,如自主性之�𡃴及安�感之�失等,受刑�尤其可能受到監獄化(prisonization)之�面影�,而附和偏差次�文化。因此,晚近刑罰橃家乃�調�短刑期初犯者,宜盡量避免妸行監禁刑罰,而以刑罰較��之社�^性�分代之。社�^�遇之所以成鮋未�刑罰�行之��,除有助於分散及瓦解受刑�偏差次�文化之形成、𦑩輕受刑�與管教��T之�立衝突𡋾颷(蔡德輝,民86)。

尤有甚者,�統之監禁�遇,椙受刑�隔離於其家�、�𦲀(𡦀𦲀)、�里之外,非旦是社𩂰的消費者,而且�衍發出更多的社𩂰�題,例如:家庭破碎、��的親子關�S、自尊與社𩂰地位的貶𢖯等,而社�^�遇除避免產生這些�題外,仍能致令其成鮋社𩂰具生產力與�r值之一�T。例如,��𡦀者認鮋觀護�之�案�𣲚過重,爀致根本剠法切確地�行監督輔爀,而使此一善良之制度受到�烈之質疑(蔡德輝,民86)。

三、可有效舒�監獄𤒇涥�題,利於犯罪�教化

世界各�之犯罪矯正辻�均面臨𥶹重超額監禁�口之䰾力,我�亦不例外,監獄受刑�𤒇涥�題�S九○年代我�刑事司法體系所面臨的最𥶹重�題之一(𢎽士隆等,1995)。受刑�爆鉕現象,已�行刑矯正辻�之正常運作及收容�之各�基本跃益,產生許多�面影�。因此在可行措施:兼�前門與後門策略之後,容納這些犯罪�的社�^�遇,是最可疏𦑩監獄𤒇涥窘暿之措施,�於犯罪�更生及覧鯱社𩂰居功厥�。

�而�注意的是,�只降低監禁率之措施,�K剠法鉕足民��䮾罰之需求,亦剠法降低再犯率。Petersilia(1990)認鮋,鮋了贏得社𩂰民�的接納及感化犯罪�之目的,而婡力麐用中間制裁措施,更�𠲖之制裁措施�包括民��犯罪�日益增加之刑罰�𥶹颷度之刑罰品質(punitive qualities)。

一��證研究支持上述觀點。1980在美�堪薩斯(Kansas)鮋�𦑩監獄𤒇涥�題,特進行所謂的社�^矯正法案(Community Corrections Act)。�施結果發現,即使增加社�^之監督,�於再犯率之消長�K剠明顯之影�;亦即在監�行徒刑與�施社�^�遇��之犯罪�,在犯罪率或增加公共危險性方面,其影�力均婡有限(Jones, 1991)。

四、符合刑罰�𠲖及成本效益原�t

社�^�遇符合成本支出最引�注意。椙犯罪�收容於監院所,其花費要比在最�尖大𡦀如哈佛或史丹佛大𡦀就讀𡦀生的花費要�得高(Geis, 1988)。監獄增建�費相關支出,管教��T薪資,辻�收容�的醫�、給養等,其㩞額均婡其�大,�此辻�性質宖於高度安�管理的�,其花費更是�大。這種有形的支出高出社�^�遇甚�的,𦲀已獲致許多�證研究的支持(Geis, 1988; McCarthy & McCarthy, 1991; McShane & Krause, 1993; Cole, 1995; 蔡德輝,民77)。

在符合刑罰�𠲖方面,��一����解監獄受刑�𤒇涥�策方面之調查發現,刑事司法首長及橃家𡦀者普遍認鮋麐由立法著手,�不必列鮋犯罪之行鮋,排除自由刑之適用,�K𦑩少刑罰的使用;另外亦麐設置中途之家,�於麐科刑罰但毋需進入監獄體系之輕微犯罪者,施予社�^�遇,以𦑩少進入監獄的�㩞。�S宖於一種前門策略,亦即「除罪化」外,麐�量運用轉向社�^之�遇模式(𢎽士隆,民84)。

犯罪𡦀者Morris與Tonry(1990)認鮋,在阳洲各�大肆妸用社�^矯正方案,且其成效遠�於美�,乃因美�未能發展確保公共安�之成本效益��(cost-effective programs);除此之外,未有持續之充足基金支持亦鮋成效未能彰顯之原因之一。因此他�認鮋在保護管束與監禁�遇�種措施之間,尚有許多發展之空間,監禁之替代措施�能結合判𢜪爀引(sentencing guidelines),麐�比較符合成本效益原�t,有效�𦑩監獄𤒇涥窘暿。

五、激發出更理性而完善的中間制裁措施

「中間制裁措施」�S指犯罪�刑罰之延續(continuum),而介乎監禁與保護管束之間的䮾�措施。中間制裁措施因�S介乎觀護�遇與監禁�通方式,�制裁較觀護�遇𥶹苛,涥情暿愈益𥶹重。此措施在降低再犯功效而言,�K未較�統之假�制度�得有效。

鮋何如此?可能是因鮋中間制裁措施遠較�統之保護管束𥶹格監控,犯罪�接受愈緊密之監控,其被發現踰越假�𡐤件�定之辻率愈大,此一事�𡋾暿可能就是爀致再度入監服刑之比率因而偏高(Regoli & Hewitt, 1996)。

上�評估研究之𡦀者認鮋,�在判𢜪及依罪行定刑之目㻢更��性的�,中間制裁措施或可達成預期之目㻢;在�約花費﹑舒�監獄𤒇涥﹑促進公共安�﹑及更具更生效果等之�明,似乎�言之過早(Tuner & Petersilia, 1992)。

因此,雖�社�^�遇具有上述�點,�s仍�有其限制存在,值得我�妸行媆所麐特�e留意,�K且以「他山之石,可以功錯」颷度,設法避免其�點,而發𡦖其長�。一般而言,社�^�遇具有下列�點:

一、社�^�遇相關活�之連續性較差,�犯罪�心理影�也只是𤊄媆性的。

二、�迫�與方案,寨主不能真正享受社�^�遇方案的利益,�乏�與�辻、�力。

三、�費是一大�題,有�費才有方案,𢬿有�費�t停辦,𠰍𠰍續續難�長久的成效。

四、鮋一種�移默化工作,較難�到具體成效。

五、多㩞社�^�遇方案仍有辻�式性質,犯罪�與其原有家庭,社�^隔離,以後𩂰產生適麐不良𡋾暿。

基此,社�^�遇方案成功與否端�犯罪�㩞是否𦑩少,累犯�㩞是否𦑩少而定。在某些社�^方案中,犯罪率顯著降低,危辻調適難有立竿�影之效;但�K非每�社�^方案�施結果都能如此猸觀,多㩞轉向方案在接受評估後,�K末明顯地表示犯罪�㩞因此�方案的成立而顯著的𦑩少,爀致功利主義者,開始𤧸疑社�^方案之存在�r值。在成功效益分析後,許多��轉向方案信心�𠀾,認鮋他�K未達到預期覧健效果,故少年事件�理才又轉回�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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