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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廖正豪前部長法學思想研討會 《所有人的正義:犯罪被害人權益及保護》 一、目的 廖正豪前部長為我國刑事法學大家,也是極其少見能將法學研究充分落實於政策及實務的政策制定者,於民國85年至87年擔任法務部部長時,充分運用刑事訴訟法,以積極作為掃蕩黑金,整頓治安;領導法務部檢討暨改進刑事政策,擘畫兩極化刑事政策;訂立《組織犯罪防制條例》、《證人保護法》與亞洲首部《洗錢防制法》,做為掃黑之法律依據;主張「所有人的正義」,重視犯罪被害人權益及保護,推動《犯罪被害人保護法》立法;引入修復式正義;改革獄政,幫助更生人復歸社會等。廖前部長民意支持達到96%,被譽為「掃黑英雄」。辭卸公職後,他創辦向陽公益基金會,設立向陽學園輔導中輟生,預防青少年犯罪、推行法治教育、研擬少年司法、培訓輔導社工人員。廖前部長所留下的法學思想及完整刑事法制規劃,為我國刑事法修正發展奠定基礎至今,影響深遠,是後世享用不盡的資產。 廖正豪前部長於民國111年1月31日辭世,為紀念此生不凡貢獻,其所創辦領導的財團法人廖正豪˙廖林麗貞向陽基金會(原名:財團法人向陽公益基金會)、財團法人廖正豪˙廖林麗貞研訓中心(原名:財團法人刑事法雜誌社基金會)、社團法人海峽兩岸法學交流協會於每年3月30日廖前部長誕辰,擇定其法學思想與法制貢獻之一,舉辦「法務部廖正豪前部長法學思想研討會」。今年以廖正豪前部長極力主張的「所有人的正義」為主題,尤其著重於犯罪被害人地位及權益保護,結合修復式正義,探討理論與實踐。 二、效益 本研討會預期達成下列效益: 1.研究廖正豪前部長法學思想,紀念廖正豪前部長之貢獻。 2.激發相關專精學者與實務專家進行合作研究。 3.在廖正豪前部長奠定的基礎上,繼續推進刑事政策之發展、刑事法制之健全與社會治安之維護。 4.累積成果提供有關單位參考推動。 三、辦理單位 主辦單位:法務部(邀請中) 財團法人廖正豪˙廖林麗貞向陽基金會 財團法人廖正豪˙廖林麗貞研訓中心 東吳大學法學院 協辦單位:社團法人海峽兩岸法學交流協會 四、舉辦地點 東吳大學法學院實習法庭(台北市貴陽街一段56號一大樓7樓1705) 五、舉辦日期 114年3月30日(星期日)8:30至17:15 六、內容:有關議程詳附表一。 七、邀請對象 邀請司法、法務、犯罪矯正、治安等相關單位之學者專家、實務工作者與學生家長等120人。包括: 1.各大學法律、警政、犯罪防治等相關系所學者專家及研究生 2.法院、檢察署、警政、調查、犯罪矯正、觀護等司法實務機構專家 3.相關民間團體代表 4.關心此議題之各界人士 八、本研討會論文與發言記錄,將收錄於刑事法雜誌登載。 九、報名方式: 1.傳真報名:請依式填妥後回傳02-23881171,並電聯(02)2388-0199確認。 2.線上報名:請點選報名連結網址:https://reurl.cc/M6nZvv,填寫資料發送。 3.E-mail報名:報名表電子檔已登掛在財團法人向陽公益基金會網站(www.tosun.org.tw)及社團法人海峽兩岸法學交流協會FB粉絲頁(https://www.facebook.com/acsle.org/?locale=zh_TW),請依式填妥後以附加檔E-mail至register@tosun.org.tw。 十、本活動已登錄公務人員終身學習時數,全程參加可獲得6小時時數。 附表、會議議程表 時間 | 主持人 | 內容 | 主講人 | 與談人 | 08:30-09:00 | 報到 | 開幕式 | 09:00-09:10 | 廖林麗貞董事長(財團法人廖正豪·廖林麗貞向陽基金會、財團法人廖正豪·廖林麗貞研訓中心) | 董事長致詞 | 09:10-10:00 | 貴賓致詞 司法院代表(司法院) 鄭銘謙部長(法務部) 邢泰釗總長(最高檢察署) 林輝煌理事長(社團法人海峽兩岸法學交流協會) | 10:00-10:20 | 犯罪被害人家屬經驗與心聲 | 張介能教授 | 10:20-10:30 | 茶敘 | 10:30-12:10 | 蔡彩貞大法官(司法院) | 議題研討(一) 加強犯罪被害人之訴訟地位與權利保障 | 盧映潔教授(中正大學法律學系) | 陳淑貞律師(高明法律事務所) 林裕順教授(中央警察大學刑事警察學系) 廖彥鈞檢察官(台北地檢署) 吳元曜法官(司法院刑事廳) | Q&A | 12:10-13:30 | 午餐休息 | 13:30-15:10 | 張斗輝檢察長(台灣高等檢察署) | 議題研討(二) 犯罪被害人權益保障、修復及補償 | 黃蘭�滌き訇�(臺北大學犯罪學研究所) | 陳孟欣科長(內政部警政署防治組婦幼安全科) 陳怡成律師/理事長(善意溝通修復協會) 林秀敏副司長(法務部保護司) 黃富源講座教授兼院長(銘傳大學犯罪防治學系/社會科學院) | Q&A | 15:10-15:20 | 茶敘 | 15:20-17:00 | 吳宗憲委員(立法院) | 議題研討(三) 從113年憲判字第8號判決論重大犯罪被告與被害人之衡平 | 王紀軒副教授(中國文化大學法律學系) | 賴彌鼎局長(桃園市政府法制局) 張永宏法官(最高法院) 郭智安檢察官(新北地方檢察署) 曾淑瑜教授(台北大學法律學系) | Q&A | 17:00-17:15 | 許福生教授兼主任(中央警察大學行政警察學系/警察政策研究所) | 總結與閉幕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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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廖正豪前部長法學思想」研討會報名表20250330.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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