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中院涉台案件审判经验应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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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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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海网9月22日讯 (海峡导报记者 张燕娟)昨天出席两岸律师论坛的台湾法律界知名人士、前“法务部部长”廖正豪对导报记者表示,目前大陆涉台法律实务方面开展最有效的案例之一,就是漳州中院专门的涉台案件审判庭,这个经验应该在全大陆推广。
据介绍,2009年,大陆首个“涉台案件审判庭”在福建省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揭牌成立。接着,漳州市9个基层法院均成立了涉台案件审判庭,将涉台案件审判工作逐步纳入制度化轨道。随后一年,漳州中院又聘请了涉台民商事案件调解员、监督员及涉台事务顾问、涉台工作顾问,并通过芗城、龙海、漳浦人大常委会任命了8名台胞为涉台案件人民陪审员,为涉台案件的调解、审判工作持续注入了新机制。
这一步步的改变,在曾经主导台湾多项重大司法改革的廖正豪看来,都是极好的例子,他非常希望好的机制可以扩大,让更多人受益。作为台湾法律界资深人士,本身也是律师的廖正豪受邀成为漳州中院涉台案件审判庭的总顾问,其对相关案件的诸多建议都被采纳,让涉台案件的审判得以顺利进行。
廖正豪认为,大陆审理涉台案件的相关人员,不但要娴熟两岸法律制度,更有熟悉两岸风土人情,甚至一些民情民俗也要了解,这需要专门的训练,更需要长时间积累,而一旦养成,对于涉台案件审理就极有帮助。
此外,长期在两岸从事各类交流活动的廖正豪也呼吁,过去关于台商、台干、台眷在大陆权益的保护关注很多,而如今随着大陆赴台投资、旅游、求学等各类交流机会增加,大陆居民在台湾的权益保障也是一个重要领域,理应得到关注和重视。
作者:张燕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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