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廈門兩岸律師論壇-廖正豪籲確立24小時通報機制 ----- 2011/9/28

第二屆海峽律師(廈門)論壇昨天在廈門舉行,兩岸一百多名律師齊聚,討論ECFA之後的兩岸律師法律服務,法務部前部長廖正豪呼籲陸方,放寬台籍律師在大陸服務範圍、建立涉台案件專業法庭、對台籍人士逮捕應在24小時內通知家屬。

     兩岸法學交流協會理事長廖正豪致詞時指出,目前考取大陸律師資格的台籍人士有140餘人,但真正登陸執行業務的人不多,因為台籍律師被限定只能就婚姻、繼承與非訟業務提供服務,就實務層面來講,業務範圍不夠廣。

     其次,有關海基、海協第七次江陳會能否簽訂台商台資投資保障協定,廖正豪希望陸方真正本著「求同存異」的最高指導原則,對於涉及台商、台客、台幹、台屬的刑事犯罪案件,一旦逮捕就該在24小時內通知家屬。他強調,本著雙方互惠原則,台灣方面也會對陸商、陸客、陸幹、陸屬有基本的投資保障。

     由於廖正豪又擔任福建漳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涉台案件審理、仲裁、調解總顧問,他以自身經驗指出,目前各法院雖有專責處理涉台案件的司法官,但這遠遠不敷所需,應該建立涉台專業法庭,要求司法人員著力於對台政策研究,了解中央最新涉台作法,並安排前往台灣考察。

     兩岸律師論壇發表的論文集,對於「兩岸婚姻法差異」、「ECFA之後的法律服務」等諸多問題提出看法,僅以律師個人名義發表。雙方交流之後,今天上午閉幕式會提出一個「共同建議」。

     大陸方面昨天參加這項論壇的有司法部律師公證工作指導司司長杜春、國台辦法規局副局長張萬明、中華全國律師協會會長于寧等人;台灣方面有律師公會聯合會理事長羅豐胤及台北、桃園、台中、彰化、高雄等地律師公會組團,合計七十餘人出席。

     有關廖正豪提出的台商遭拘捕之後24小時通知家屬等意見,大陸的全國律師協會會長于寧接受記者採訪時指出,其實大陸的《刑事訴訟法》對這方面也有明確規定,只是各地作法不一,的確有部分省區在特定案件未依法通知家屬,這個問題並不是只存在涉台案件或台籍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