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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訪法務部前部長 廖正豪 ----- 2013/6/30

專訪法務部前部長 廖正豪

 

2012/08/09                                              

公視新聞網

記者 林建成 / 台北報導

法務部前部長廖正豪自民國87(1998)卸下公職後,長年穿梭於兩岸促成文化交流,後來有感於台商到中國經商,因為不瞭解法令和制度,導致血本無歸,於是廖正豪在2006年創立「社團法人海峽兩岸法學交流協會」,開啟兩岸法制建設,並出任台商服務總會會長和福建省漳州涉台事務總顧問,讓中國司法機關在處理台商案件時,能有聽取第三者中立觀點的機會。

由於廖正豪的法學和公職經歷,中國政府於民國99(2010)公告「社團法人海峽兩岸法學交流協會」為唯一代理認證台灣考生學歷、中國司法考試報名、領取中國法律執業資格證書、申請實習的交流協會。未來通過中國司法考試的台灣考生,只要在中國大陸實習一年,就可以在中國執行法律諮詢和律師業務。這對中國未來司法制度的改良,等於注入一股新力。

兩岸的司法觀點和交流仍有待加強,而廖正豪對於台灣司法環境也持續提出諍言,期望台灣司法制度成為中國未來制立民主司法的模範,兩岸司法互助能更為熱絡。廖正豪在專訪中針對司法改革、特赦陳前總統、廢除死刑、兩岸司法交流展望等議題,提出他個人的看法。以下為專訪內容:

問:台灣改善司法環境,目前應首重於哪些?
答:「台灣民眾長期不信任司法,這是非常嚴重的問題。司法要得到人民信任,需做很多改革。從培訓、考取、進用、監督、淘汰都要公平合理。改革雖有進行,可是能立刻做的,卻沒有做。我認為有四大點需要加速改革:

一、『司法為民』的理念一定要建立。民眾需要何種司法?司法官瞭解法律的精神,掌握要訣後,判決就會符合民眾期望,不要像恐龍法官做出奇怪的判決。

二、司法人員要廉潔。這聽起來很滑稽,因為這本來就是公務員的基本操守,可是現在要做到好像很難?

三、判決要正確快速。調查程序後,用證據判罪,還人公道。可是現在都拖很久,拖到負責人都脫產了,就算贏了幾張判決書,只能當壁紙,又有何用呢?

四、法官開庭的態度要好。很多人一輩子只去法院一次,印象也就那麼一次,你對民眾凶悍、不准他講話或歪曲他的辯詞,他就會認定司法人員是何等糟糕。法官和檢察官承接很多案件,但心情不佳,絕不可發洩在當事人身上。

改革需要多久?事在人為,這和推動政務一樣,從上而下,逐級要求,很快就會發生效果。」

問:特偵組有存在的必要嗎?權力是否回歸地檢署檢察官?
答:「我早期主張成立特偵組,歸最高檢察署之下。機關多一點少一點或職位高低,都不影響其機能或效果。前幾年特偵組都還在摸索階段,也辦了許多重大案件,如果大家能多給特偵組一些時間和協助,提供意見修正和調整,就能正確迅速,有效發揮其功能。日本在幾個重要檢察署都成立『特別搜查部』,也辦了很多案件,例如偵辦前首相田中角榮的下屬,當年發揮很大功能。」


問:您對於是否特赦陳前總統有何看法?
答:「這是一個政治判斷的問題,先要瞭解大多數的民意,政治判斷很難百分百正確或錯誤。除了特赦,另外還有保外就醫途徑,收容人有無此等條件,又屬另個考量。如果從平等的觀點來看,陳前總統不應有特別的例外,但是從卸任總統的角度來來看,他雖有犯錯,縱使在環境給予適度調整,我覺得大家也能接受。如果對他的身心有較大影響,應從人道和現實考量做適度調整。監獄和看守所的環境確實不佳,有人認為犯人進入舒適環境受刑,豈不鼓勵犯罪?我覺得這都需要折衷,讓犯人知道他是被處罰,在獄所中仍要負起責任,而政府必須要做到對犯人的基本照顧,這兩方面都不能超過,否則刑罰等同沒有效果。」


問:台灣是否應廢除死刑?
答:「這得看時空環境,就民調而言,大多數人仍希望維持死刑,我的看法和多數民意一樣。我們生活在這環境是否夠成熟?是否夠條件廢除死刑?我個人是偏向大多數民意的看法。」


問:台商在中國經商遇到不公義對待,求訴無門時該如何?
答:「台商到中國投資,是機會,但也是危機。我在福建省努力溝通和推動,福建省漳州人民中級法院在三年前成立『涉台案件審判庭』,專設七位法官審理所有涉台案件,除此還設『人民審判員』,權力和政府審判員一樣具有表決權,這比英國和美國的陪審團權力還大,英美陪審團只認定事實,適用法律則由法官決定。但『人民審判員』既可認定事實、取決適用法律、也可決定刑度。福建省漳州聘請台商擔任審判員,台商審判員當然能瞭解台商的狀況和保障其權益。有時,台商也被聘擔任仲裁員和調解員解決紛爭。台商要盡量瞭解大陸對台政策、台灣對大陸政策、台商投資保護法、保障協定。到大陸投資,你得先要掌握當地風俗民情,有些地區強悍,有些地區則隨和或保守。通常,沿海省分較為開放。再者,你要經營的產業對你有幫助否?最後,瞭解大陸法令、規章、制度。雙方立下白紙黑字依據,公安或關稅局來找麻煩,就出示文件,詢問犯了什麼罪?有就受罰,沒有就據理力爭。這些都需要時間,中國司法人員必須被授課講習,進而瞭解台灣民情,才不會將台商案件當成一般外國人案件拖延處理。」


問:您對於兩岸司法交流的展望?
答:「台灣司法還需有很多要改善,台灣刑事訴訟法是用血和淚累積而成的,有其價值。去年中國開始修正刑事訴訟法,我在中國把台灣走過的經歷和對岸分享,幫助中國大陸邁向更健全的司法機制。現在要簽『台商保障協議』了,其中很重要的就是要在24小時內通報家屬或辯護人,這在台灣雖然很平常,但對大陸是一大進步。我自離開公職後,就關注台商保護,期望中國調整制度和法律-保護台商、台胞、台眷、台灣學生、台灣觀光客,同時也是對中國民眾一個保障。這是非走不可的路,所以我提供很多意見給中國司法界作參考。台灣一定要不斷地得走前頭,作為中國大陸的借鏡,讓兩岸民主法治都能進步。」

 

 

廖正豪最喜歡這幅何應欽將軍寫的書法座右銘:「作人處世之道以勤廉信慎四字為要,小則謹身寡過,大則有守有為。」(林建成 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