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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陸司法考試 台人限制多 ----- 2006/11/7

「海峽兩岸法學論壇」11月6日開幕,會中討論攸關台灣人報考大陸專門職業人員執業資格考試的問題。玄奘大學法律學院院長賴來焜表示,大陸應全盤檢討對台灣人參與這類考試的限制,例如讓已在大陸修習法律的台籍學生報名司法考試,並能在大陸執業擔任律師和公證人。 
 
賴來焜說,大陸當局一再強調,兩岸同屬一個中國,準此,台灣人士在大陸考試、服公職,保障其勞動權應該是基本人權。但台胞在大陸就業和專門職業人員執業資格考試仍有諸多限制,仍然不公平。

賴來焜表示,台籍人士欲取得大陸律師考試資格及執業資格,最大關鍵問題在於「國籍」之認定。依中共「律師法」第八條,律師執業條件包括擁護中共「憲法」。在大陸司法考試報名條件亦有相同規定。

台籍人士在大陸大學就讀,多以醫學、財經和法律為主。以法律人為例,他們熟悉兩岸法制,台商亦需要大量法律服務人才,但受限於大陸法令,這些優秀人才無法獨立執業。

賴來焜建議,為求兩全,初期大陸一方面可以開放在大陸修習法律的台籍學生報名司法考試;另一方面限縮通過司法考試的台籍人士只能取得律師及公證人執業資格。

「海峽兩岸法學論壇」日前在北京飯店舉行,約有二百多名學者、專家和官員與會。中共司法部副部長張蘇軍、國台辦副主任葉克冬、前司法部部長蔡誠、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長韓杼濱等人與會。台灣方面出席的則有前法務部部長廖正豪、前財政部長陸潤康、前教育部長楊朝祥、前檢察總長盧仁發、中信局董事長許嘉棟等人。

以兩岸法學交流協會理事長名義與會的廖正豪表示,此會經三年的籌備,今年開始將每年舉行,會中將確定一些項目,由兩岸各有關單位積極推動。